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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转发关于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的通知
 
 


[新闻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4-02-08]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办通知和我校关于做好申报工作的有关精神,现转发申报通知。具体时间和要求如下:

一、具体通知内容详见网站公告

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kjjy/202402/t20240207_951259.html

二、招标工作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着眼于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促进新时代文化艺术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着力加强中国特色艺术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不断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大力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推动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为文化艺术事业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纸质投标材料。请首席专家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s://yskx.mct.gov.cn/index),按照有关说明注册帐号并提交材料。

2、请首席专家于2月29日(周四)前在申报管理系统在线完成材料提交,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项目指导,申报人可根据指导意见修改;3月13日(周三)前在申报管理系统提交修改后的材料,并提交纸质版《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

学校需于2024年3月15日前,完成集中申报和审查提交程序,逾期系统关闭,无法办理。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

科研处

2024年2月7日


_附件1-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

_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历年立项项目汇编(2013-2023)

_附件3-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稿)

_附件4-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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