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2024年非通用语种人才支持计划 非通用语种师资提升计划》选派办法要求,结合我校教师研修规定,现将学校项目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
本计划采取“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选派模式,我校已报送项目,待留学基金委评审后,项目单位可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具体参见https://news.tjfsu.edu.cn/content/20231117/20231117113211_894.htm。
二、 非通用语种师资提升计划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
(二)选派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非通用语种师资
(三)资助内容
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四)申请条件
1.具体参见《2024年非通用语种人才支持计划 非通用语种师资提升计划》选派办法,同时需符合我校教师出国进修管理规定。
2.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申请人申请时须提交外方正式邀请信。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1.请各单位根据项目要求,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2024年3月1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签字盖章版提交至人事处师资发展科(睦南道28号院202室),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fenghuokui@tjfsu.edu.cn。
2.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道德品行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3.获得学校推荐人选,于2024年3月20-3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4.2024年6月,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
四、注意事项:
1.国家留学基金委该项目通知专栏详情请见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23
2.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须经部门审核并加盖部门公章,申请人和所在部门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担任处级干部的人员,须遵照组织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13820317295、23282839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2月7日
_附件1 2024年非通用语种人才支持计划 非通用语种师资提升计划选派办法
_附件2 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
_附件3 研究生类申请材料及说明
_附件4 访学类申请材料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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