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关于对部分超过最长修业年限全日制本科生进行学籍清理的公示
 
 


[新闻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4-01-16]
 
 


根据《天津外国语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津外大校〔2019〕43号)相关规定,我校本科学生学制4年,学生一般应在学制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学业,如需要延长修业年限,最多可以延长至6年;创业学生最长修业年限可延长至7年;体育特长生最长修业年限可延长至8年。

截至目前,我校有10名全日制本科生在最长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现对超过最长修业年限的10名全日制本科生进行学籍清理公示,公示期: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2月15日,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学号 学院 专业 入学日期
1 潘怡君 1603414017 欧洲语言文化学院 俄语 20160915
2 吴英 1607714005 国际商学院 旅游管理 20160915
3 蔡梓鹏 1607534023 国际商学院 金融学 20160915
4 涂栋华 1607544026 国际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20160915
5 崔馨琪 1607524013 国际商学院 经济学 20160915
6 温家美 1611724024 国际传媒学院 动画 20160915
7 刘璐 1611214019 国际传媒学院 数字媒体技术 20160915
8 侯慈宇 1603514020 英语学院 翻译 20160915
9 孟繁一 1401316008 英语学院 商务英语 20140901
10 刘倩 1609214039 国际教育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20160915

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学信网和我校数维教务系统对以上逾期同学进行学籍注销,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我校教务处反映情况。

联系人:窦伟;联系电话:022—23288541;15802202610

天津外国语大学教务处

2024年1月16日



 
 

 

  

 
Copyright @ 2000-2023 天津外国语大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