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市教育两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推报评选活动的通知》(附件1)精神,结合相关工作要求,学校将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我校可推荐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全国三八红旗手候选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集体三项荣誉中的其中一项(三选一,不可兼报),通过学校评选后,报教育系统进行差额评选推荐。
二、参评各项荣誉的个人和集体须符合《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办法》(附件2)以及《〈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办法〉补充规定》(附件3)所列基本条件。
三、请有意愿申报的单位填写附件1里的相关登记表,于11月28日下午17:00前报送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窦文彤
联系电话:23284307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推报评选活动的通知》
附件2:《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 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办法》
附件3:《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 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办法》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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