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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学校财务决算安排的通知
 
 


[新闻来源: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3-11-20]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市财政决算安排,结合财政资金执行、国库停止支付时间等实际情况,学校拟定2023年度决算期为12月22日至2024年1月12日。决算期间,集中处理12月工资保险公积金等后台账务、年度决算、年终结转及2024年预算编报等工作,不再办理报销业务。为此,请各单位给予支持,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2023年度预算安排尽快落实收入入账。

2.根据学校《暂付款管理办法》,11月30日前完成已结事项的暂借款报账或还款、暂存款清理手续,未结清往来款项提供相关说明及清理期限。未结清的往来款项将影响2024年度预算安排。12月原则上不再办理暂借款。

3.资产采购申请受理时间截至11月30日,12月不再受理采购申请。同时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安排,于11月30日前完成各类采购,预留资产和低值耐用品上账时间。

4.为保证财政资金有效执行,中央支持地方共建、学生资助、思政人员岗位绩效等财政专项支出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16点。为确保支付及时、准确,请各单位提前备齐报账手续、核实支付对方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等,避免因信息失误造成支付失败。

5.除财政专项资金外的日常报销、人员绩效收单截止至12月21日16点。为保证当年资金及时有效保障,请根据工作进度及时报账。

6.除项目执行周期较长须跨年度执行的支出外,2024年原则上不再受理2023年11月及以前未报销票据。

7.各项目资金结余结转按年度预算安排执行。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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