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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遴选工作的通知
 
 


[新闻来源: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发布时间:2023-11-17]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国别区域问题研究人才,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服务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实施“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

为进一步提升该项目的选派质量,本计划2024年取消个人渠道申报,仅保留“项目制”渠道申报,即“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选派模式。申报主体为单位,各单位可先行组织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并确定获批项目后,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

2024年共拟支持20个项目,选派总规模200人。每个项目执行期3年,每个项目执行期内选派累计不超过10人。

二、申报要求

项目制申报相关事宜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根据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需要,认真做好项目设计,以培养智库型人才为目标,支持对某一地区某一领域的深耕式研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学校将视情况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提交留学基金委。

项目一旦获批,项目申报单位需在三年执行期内认真做好该项目的组织推荐遴选工作。

三、提交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项目申请书、项目信息汇总表、本单位与国外单位签署的实质性合作协议中/外文版提交至人事处,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如项目中有涉及学生派出计划者,请将材料一并提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冯老师(人事处) 电话:23282839

李老师 (国交处) 电话:23285650

附件1:2024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选派办法

附件2:2024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3:2024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报项目列表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11月16日


_附件1:2024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选派办法

_附件2:2024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_附件3:2024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报项目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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