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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转发天津市委依法治市办 天津市司法局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十大课题”申报公告的通知
 
 


[新闻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3-05-09]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天津市委依法治市办、天津市司法局发布的《2023 年全面依法治市“十大课题”申报公告》和我校关于做好此项工作的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通知详见《天津市委依法治市办 天津市司法局2023 年全面依法治市“十大课题”申报公告》(附件1)。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和前沿性问题,聚焦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大兴调查研究,开展有针对性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努力形成一批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可操作性的高水平研究成果,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法治天津建设新篇章提供智力支撑。

三、申报要求

1. 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申请人具有较强法学研究能力,对所申请课题具有深厚的研究基础,并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3. 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研究的课题不能超过 2 个。

4. 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 3 人,鼓励从事法学研究的专家学者和从事实务工作的业务骨干开展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攻关。

5.申请人应负责申报材料中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在申请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获准立项的,撤销立项,研究经费一并追回。

四、申报程序

请申请人认真填写《2023 年全面依法治市“十大课题”申报表》(附件2),于2023年5月12日(周五)前将纸质版《申报表》一式 5 份、《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3)1份交至科研处。《申报表》电子版(word版本)发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keyanchu9281@tjfsu.edu.cn),请注明“市司法局项目+本人姓名”字样。科研处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科研处

2023年5月8日


_附件1_天津市委依法治市办 天津市司法局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十大课题”申报公告

_附件2_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十大课题”申报表

_附件3_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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