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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校园文创产品的通知
 
 


[新闻来源:校办公室、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3-03-29]
 
 

各单位、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天外文化资源,规范无形资产使用,开发校园文创产品,学校通过公开招采的方式,确定两家文创产品开发服务商------泰然文化传媒(天津)有限公司、天津明大华中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授权其合法使用我校已注册商标、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等无形资产,承担我校校园文创产品设计、开发、制作、销售等业务。为便于各单位、各部门知悉此项工作内容,顺畅开展相关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校园文创产品的概念及使用范围

(一)校园文创产品是以校园历史环境、文化底蕴、自然资源等为背景依托,利用创意的设计手法,将校园文化元素解构重组设计,具有使用价值及文化内涵。

(二)校园文创产品的使用范围

1、校园重大纪念活动;

2、在校生及校友纪念;

3、优秀师生奖励;

4、学校和各二级单位对外交流活动;

5、赠予来校合作交流、讲学或为学校做出贡献的友好单位和个人;

6、其他情况。

二、文创产品设计、制作及审核办法

(一)凡以学校名义制作发布的校园文创产品,由相关职能部门在学校授权的服务商中择选一家服务商,委托设计制作,设计方案应交校党委宣传部组织开展审查,通过后方可制作、发布及使用。以学校名义制作发布的校园文创产品可在全校范围内按相关要求进行推广使用。

印有“天津外国语大学”的信封、信纸等日常办公文具由校办公室牵头负责,招生文创产品由招生就业处牵头审核,专项文创产品由需求单位牵头负责。

(二)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设计制作的校园文创产品,由各二级单位按要求组织设计和制作,设计定稿前应交校党委宣传部审查,通过后方可制作、发布、使用。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设计制作的校园文创产品原则上只能在本单位工作范围内使用。

(三)即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各单位、部门文创产品设计、制作等,仅由经学校授权的泰然文化传媒(天津)有限公司、天津明大华中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承担,各单位可根据实际自行择选具体公司,合约期内不得交由其他未经授权的公司承担。

联系方式如下:

泰然文化传媒(天津)有限公司:

业务电话:

座机:022-26279177,手机(微信):13752228703

联系人:刘艺翔

天津明大华中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业务电话1:18522066353 联系人:路政

业务电话2:18702266807 联系人:荔兆燕

(四)校园文创产品的设计、制作、发布和使用,必须贯彻节约、从简、实用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坚决杜绝超规格使用和铺张浪费。

联 系 人:校办公室 史宁 张佳

联系电话:23281307

校办公室、宣传部

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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